区内各用工单位、各劳务派遣机构:
近期,我区相继发生了多起不法团体以务工为名实施欺诈活动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相关单位用工秩序和劳务派遣机构规范的业务开展,造成相关单位经济损失。该类违法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如下:
1.团伙成员大多来自同一地区,由所谓负责人出面,通过中介或个人,与用工单位接洽,签订务工协议。
2.惯用手段主要有:在协议中约定不合理内容,当单位履行困难时,借口单位违约在先,索要赔偿;在协议履行之初,带领较多人员至用工单位,要求用工方全部录用,如遭拒绝,就借故群起而哄,索要赔偿;团伙成员在工作期间,采取各种手段,迫使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据此提出各种损失赔偿;利用单位用工管理方面的疏漏,以单位违法为由,索要赔偿。
3.一旦索要的赔偿得不到满足,团伙成员就抱团故意滋事,并煽动其他不明真相的员工,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企业损失。
4.此类违法活动以劳资纠纷做表象掩护,隐蔽性强,违法行为取证困难,查处难度大。
针对上述新情况,为保障春节前后辖内用工单位用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防范上述违法活动的发生,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及劳资关系和谐,维护区域稳定大局,特预警提示如下:
1.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严格把关面试、录用等环节,弄清劳动力来源,人员构成,劳动者身份等基本信息,切勿进行贸然接洽。
3.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做明确约定和告知。凡签订相关协议的,应确保协议内容、形式的合法并可操作。
4.确保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本人,避免将劳动者劳动报酬交由中间人或组织者代领代发等不规范做法。
请辖区内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提高警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规避用工风险。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及时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沟通,以防上当受骗。
新区劳动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