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保险年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区各用人单位:

现将全区开展2011年度社会保险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审”)工作的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领表

各用人单位可以到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受理接待室(汉江路5号三号楼五楼)、新区行政审批中心社保申报窗口(新华路5号)、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窗口(长江北路2号二楼)及各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无锡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或从新世纪人才网下载(网址www.nchr.com.cn。各参保单位在完成20122月份缴费工资申报后,到市社保中心新区办事处申报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及申报工资自查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

(二)年检、书审。

1、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用人单位:具体审查地点为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议室(新区汉江路5号三号楼五楼),具体时间按市社保中心(社保新区办)通知执行。

2、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区直属单位的“年检、书审”工作时间、地点为201232627日在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长江北路2号)一楼大厅。各街道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的“年检、书审”工作,用人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在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内进行“年检、书审”。

3、获得“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称号的用人单位可执《报告书》直接到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盖审查章。

(三)年检补申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在20127月底前办毕补申报手续。

二、街道各类用人单位“年检、书审”时间、地点

街道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鸿山街道

鸿山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院内

88990051

2012.3.1-2

旺庄街道

旺庄东路120

85297228

2012.3.5-7

硕放街道

睦邻中心二楼

85305849

2012.3.8-9

新安街道

新安振新路28

85382751

2012.3.12

梅村街道

泰伯花苑547-5

81155857

2012.3.28-30

江溪街道

睦邻中心二楼

82131977

2012.4.5-6

三、年检、书审所需携带材料

(一)社会保险年检需提供材料:

核对单位登记信息所需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及申报工资自查核对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深蓝色封面);5、银行开户许可证(收款行);6、税务登记证副本。

检查单位申报工资所需材料:1、申报工资自查情况汇总表;22011年四季度劳动统计基层表和财务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3、财务应付工资账册明细表(有借方工资发生明细)原件及复印件;420111-12月工资发放明细表;5、新增人员补缴2011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表”;6、其他与核实单位应申报工资有关的账册、凭证和传票。

(二)办理书审需提供的资料:

1)《无锡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所填报数据以审查时上月数据为准,数据需真实准确。所有空格必须填满,无此项数据的用表示。有“□”的,在所选择的相应“□”内打“√”  

指标解释:1工时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必须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2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是指单位在岗职工中工资最低人员的月工资数额。3加班工资最低计发基数是指单位计算职工加班工资的最低日工资标准。4累计拖欠工资金额是指从未按时支付工资起至书审时止共计拖欠工资的总金额。

2)书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无锡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已参加上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单位需携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

3、职工名册和劳动合同花名册(职工名册应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建立,内容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4、参加书审时上月的职工工资发放单及与之相对应的考勤表、汇总和上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

5、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需携带《无锡市劳务派遣企业与用人单位劳务合作协议》、劳务报酬发放(或结算)清册、缴纳社保费结算凭证。

6、使用在校学生的单位,需携带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和《实习生花名册》。

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需携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8、使用退休工人或内退、协保、续保人员的单位,需携带劳务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

9、实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的,要带好相关批文;成立工会的,需提供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10、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112011年申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工作岗位花名册》、《持有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职工花名册》。

(三)年检、书审材料需一式二份分别在年检、书审时出示

四、对逾期不年检书审、年检书审不合格或不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市社保中心新区办事处    联系电话:85211366     地址:新华路5

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85227883     地址:汉江路5号三号楼五楼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区办事处

                                           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1. 无锡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xls (大小:30.50 KB,类型:.xls,下载次数:1251) 下载

2. 持有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职工花名册.xls (大小:15.50 KB,类型:.xls,下载次数:738) 下载